作者:余盛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
隐私设定了在私人和公共之间存在一条明确的分界线,这条分界线是个人自由的基础。从根本上说,隐私乃是现代个人权利的前提和依据。换言之,隐私是现代社会确立个体人格的核心机制。保护隐私,也就是保护与创造人格,这是现代自由秩序扩展的基础,也正是隐私所提供的匿名化的可能,使得现代社会具有了特殊的活力。隐私的意义,即在于对无限社会监控的切断,它反对监控一切,这让无数个体获得对社会交往的控制权与主导权,在这种自由的连接选择中,社会通过无数个自由个体的自主选择,自发形成各种随机和偶联的沟通组合。隐私既在于可以自由连接,也在于可以拒绝连接与断开连接。理论上,完全的隐私甚至可以拒绝一切连接。
隐私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形成了一条既清晰而又具有弹性的互动缓冲带。其清晰是说个人与社会通过隐私的确立获得判然二分的可能性,社会的边界停留于个人隐私的边界;其弹性是指私人和公共之间的缓冲带又具有充分的伸缩性,这可以为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建立动态的平衡。因此,隐私就是个人和社会进行耦合的一种自由装置。借助这种装置,个人可以灵活调整社会接触的范围与程度,可以根据隐私空间的边界设置,获得外部社会介入个人世界的控制权利,由此来主导个人的自由范围及其亲密关系。
正是由于隐私的存在,外部社会不可以贸然闯入个人世界,同时也由于隐私的存在,个人获得了由自己来主宰如何进入世界的自由。某种程度上,隐私让个人拥有了自我主宰的权威,它可以自主设定对外开放的尺度,掌控接近和访问其私人生活的范围。正如哈姆雷特所说,“我即使被关在果壳中,仍自以为是无限空间之王”。
隐私首先解决了人际互动的间距问题,依靠熟人和陌生人的区分,隐私可以采取不同的互动策略。在熟人之间不需要特殊的认证,双方互动已然形成稳定的默契,隐私的边界是相对清晰的。而对于陌生人则依赖隐私提供的缓冲地带,由此双方形成试探性的相互识别以及对识别限度的共识。通过相互的接触与博弈,在双方隐私之间制造的间距创造出了互动的微妙空间,由此产生了戈夫曼(Erving Goffman)笔下奇妙无比的面具表演。事实上,由隐私所塑造的心理世界和人际关系的深度,正是现代自由文化潜滋暗长的终极渊源。隐私所锻造的人格黑箱,使得主体之间可以在小心翼翼的周旋进退和左右腾挪之间产生各种沟通的可能性,避免了因袒露无余所陷入的寒蝉战栗的死寂状态。
隐私厌恶认证,尤其反对无边界的认证。这种抗拒不仅不会走向孤立,反而可以拉近社会距离,孕育亲密共同体,成为人类社会稳定价值观的繁衍基地。这样的社会强调互惠伦理、自我牺牲与无私奉献,而不是斤斤计较的识别和步步为营的算计。即使陌生人社会,为了克服一次性博弈形成长期合作的可能,也往往借助信任避免认证机制的反复启动。人类学早已观察到从原始部落文明开始,社会就形成了放弃随时警惕与认证的机制,通过类似将交易物品留在原地或罗马法要式买卖的特殊程式,发展各种规避无限制认证的信任机制。
进言之,隐私保留了事与愿违的可能性,每一方都不能被对方彻底识别,而由此形成的混沌与晦暗,则为社会沟通的不间断进行提供了内在动力,从而也成为各种不确定的行动可能性的源泉。在这种背景下,隐私所承担的拒绝外界无限制认证的功能,其目的是维护私人领域的完整性和安宁性。隐私可以过滤外界的杂音,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环境信息作为自我人格持续塑造的资源。隐私对外界的介入起到了防御与过滤的功能,以维持主体边界的稳定性。
隐私的神秘面纱,让人可以免于被社会透视镜作为异己力量持续认证甚至形成排异。隐私假定了社会的视而不见。个人的匿名性并不构成社会的威胁,对于晦暗的容忍不足以破坏秩序。所以,在现代社会演化中,除了特定组织之外,全社会没有对个体进行深度识别的正当性,隐私本身也确保了抵御此种识别的能力。
申言之,隐私不只在于保护隐私本身,保护隐私,也是在现代社会的无数个自我和他我之间,形成相互不被彼此洞察的可能性。这种不可洞察的事实增强了自我心理的深度,从而在自我与他我之间形成双重强化的不确定性。正是在不确定的自我之上,通过叠加的镜像他我的不确定性,在全社会形成了由无数个凹凸不同的复合主体镜像相互辉映的复杂性与丰富性。这同时大大提高了自我和社会的同一性反思与边界重塑的潜力。而社会过度识别的结果,不仅将是个人隐私的死亡,它同时也意味着社会自我反思能力的退化。
隐私死亡的后果是个人心理系统的退化,心理系统的蜕化则直接影响社会系统的活化。社会的过度识别与认证,会带来社会的过度整合,社会因此缺乏必要的分化。由于偶然和意外的排除,社会丧失了异己观察的视角与能力,因此就很容易陷入一种自我指涉同义反复的递归循环之中。个体观察者视角的萎缩,自我和他我随机沟通不确定性的消失,都意味着社会行动自由空间的坍塌。当隐私被完全吞噬,个人和社会都将逐渐消逝于无形。
社会是由互为黑箱的隐私个体在无法确知彼此意图的状态下互动演化的。世界的复杂性正来自此种隐私黑箱所带来的微妙状态。这种不确定性决定了人类必须在各种可能性中主动或被迫进行选择,从而存在各种期望落空、事与愿违和突发意外的可能。但在隐私保护下,这种不确定性不会构成对未来行动机会的毁灭性打击,从而提供了不断自由试错的空间。同时,隐私也让现代主体获得突破任何既定秩序的能力,为新的因果可能性探索提供了庇护所。
现代性的文化演化依托于个体隐私的丰富和深度,隐私保护个人心理的黑箱不被外部洞穿与支配,以此应对各种例外情况和不确定性,这成为一系列现代自由价值发育的基础。现代法律因此假定个体身份的独特性与不可决定性,隐私保护从而在现代法律中承担了至关重要的基本权利功能。在隐私权保护背后,实际上蕴含了整个现代人文主义的基础假设,即作为自由个体的心理情感深度、社会角色蕴含的行动和沟通潜力,及由因果归责所捍卫的自主道德尊严。在理性意识、心理意向、主体智能、自主权利与隐私保护之间,实际存在着深奥而隐秘的关联。一言以蔽之,个人隐私的深度与广度,乃是捍卫一切自由价值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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