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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践智库|钱弘道:诉源治理的基本内涵和数字化进路

浏览:9257次 发布时间:2024-03-04 12:46:24

“诉源治理”是为化解基层矛盾而提出来的一个概念。诉源治理是为减少诉讼性纠纷、通过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而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治理方法。实践表明,诉源治理行之有效,适合基层治理的实践需求。如何总结提炼诉源治理实践经验,这是理论界需要高度重视的课题。笔者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创新的“龙山经验”为样本进行分析,尝试界定诉源治理的基本内涵,探讨诉源治理数字化的进路。

一、诉源治理是一种基层治理的方法

诉源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基层治理的方法,主要指的是以法院诉讼受理为时间节点,对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前的矛盾纠纷通过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而进行有效化解。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永康法院龙山法庭及所辖龙山、西溪两镇先试先行,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探索形成了“党委领导,法庭职能前移,各方力量联动,通过分层过滤、递进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龙山经验”,取得行政争议减少、综治及营商环境优化、信访量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大量传统民事纠纷在进入诉讼之前就得到有效化解。龙山法庭的收案数从2013年的803件降至2021年的298件,永康法院的收案数也从2018年的22258件降至2021年的15266件。“龙山经验”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诉源治理经验,是永康市在诉源治理工作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其所坚持的党委领导、职能前移、多元联动、基层自治等核心理念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内涵一致。

二、诉源治理致力于减少诉讼性纠纷

诉源治理,即“诉讼源头的治理”,是为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而采取的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诉讼性纠纷。诉源治理的意义在于“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法院融入诉源治理机制的正当性,体现在为解决人案配比问题寻求破解之道,回应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供给侧改革,以及传承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永康法院针对风险感知滞后、治理力量薄弱、治理责任不实等突出问题,探索出减少诉讼性纠纷的解纷路径。

其一,在纠纷萌发前,以自我防范促进纠纷减少。从行政手段预防、善治土壤预防和清风正气预防三个层面入手开展诉源治理,在源头处防止矛盾产生。如龙山镇于2022年3月主动通过“诉源智治·龙山经验综合应用”认领涉村集体纠纷集中化解任务,创新解纷方式,实现此类案件同比下降75%,让纠纷化解在萌芽期,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治理活力,倒逼自治能力提升,实现纠纷源头治理防范。

其二,在潜在纠纷形成时,借助基层自治力量减少纠纷成讼。通过强化成效评价传导诉源治理压力,压实镇街责任,畅通社会治理中心分流,快速识别矛盾,拓展多元解纷渠道,打造专业解纷智库,精准高效化解矛盾。如“解纷智库”成员归集了736名涵盖法官、调解员和律师等群体的专业力量,为提高纠纷化解质效创造了条件。

其三,在成讼纠纷化解中,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减少矛盾衍生。广义的“诉源治理”不仅关注纠纷成讼前的化解,还更关注其纠纷化解的实质效果,即和解后是否履行、判决后是否信访等,以期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因此,永康法院将成讼纠纷化解效果的评估划分为信访化解成效、成讼案件减少成效、督促履行成效等指标维度,以细化指标考核反向压实镇街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诉讼案件实现案结事了,避免诉讼案件在审判、执行程序之间循环往复。

三、诉源治理的基本元素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视域下的创新和发展,其基本元素与“枫桥经验”一脉相承,又具有自成逻辑的特征,具体来说包括党委领导、依靠群众、多元协同、职能前移四个维度。

党委领导是根本保证。“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诉源治理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探索实践,必须坚持这一政治优势,实现党委决策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诉源治理的良性互动。“龙山经验”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网格为依托,统筹公检法司等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依靠群众是基本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就地解决矛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真经”。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本质要义所在。诉源治理必须坚持依靠群众的路线,激发社会基层自治力量。永康市委坚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支持群众,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将代表委员、乡贤等各种力量纳入队伍,充分发挥各方治理力量优势。如各人民法庭推出“今日我当值”活动,村干部轮流到法庭当值,化解纠纷千余件;村社打造“村社蜂窝网格”,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群众的参与热情不断激发,治理路径逐步畅通,治理手段更加多样。

多元协同是基本格局。“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共建共治共享”是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方式,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诉源治理作为基层治理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领域的实践模式,强调构建多元主体、多元资源、多元机制的统筹协同格局,实现同向发力,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龙山经验”实际上就是一种多元协同的实践表现。在党委领导下,法院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高度协同,形成法院与其他职能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治理资源全区域统筹、全领域互动。如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调解室、商会调解室等专门调解平台,成立覆盖医疗卫生、汽车维修、物流、保险等行业领域的25个专业调解委员会,组合了各方面的协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力量。

职能前移是机制保障。诉源治理的具体实施是“党委主抓”“法院主推”。实践中,由于诉源治理从减少司法裁判案件数量出发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且基于前期工作惯性,法院客观上发挥着主导推进作用。这就要求法院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处理好司法被动与能动的关系。实践表明,以前移司法职能、发挥法治资源优势、通过非诉化手段助力社会治理的诉源治理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司法工作创新。“龙山经验”的具体做法正是坚持法院引导前移、重心下移,变坐堂问案为主动靠前。

四、诉源治理的数字化进路

“诉源智治·龙山经验综合应用”是在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龙山经验”的最大亮点就是诉源治理指数数字化场景应用,这是法治指数场景应用的一个小切口。该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了11个解纷平台的一站式统筹,打造了“指数画像、风险预警、协同治理、考核评价”四大场景,实现了“评价—决策—督办—提升”量化闭环,实现了诉源治理的数字化迭代升级。

第一,通过指数画像,实现诉源治理成效可视化。对诉源治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设计了一套指标体系。定性分析从诉源治理内涵入手,以减少诉讼性纠纷为目标,以诉源治理的基本要素为内容。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42项三级指标组成。全市各镇街区的指数情况可以通过应用界面一图概览,地图以“绿蓝橙红”进行四色分级,划分为“平安、平稳、风险、高危”四种状态,实现一图全览,突破了诉源治理可视化的难题。

第二,通过风险预警,实现诉源治理风险可监测。在该应用场景中,设置了指数预警、动态预警以及类案预警。以指数预警为例,应用为12项核心指标设置了预警阈值,在数据抓取过程中,一旦发现数据超出了设定值,就会触发应用的指数预警机制。

第三,通过协同联动,实现协同治理力量可整合。原本分散的调解力量通过“解纷智库”得到有效整合。需调解的纠纷通过数字化平台可以在智库内迅速匹配生成调解团队进行专业调解。2022年1月至5月,通过该应用进行分流的纠纷事件,平均化解纠纷时长缩短10天,化解成功率提高了14%。此外,平台设置了诉前预分案模块,在分流阶段匹配指导法官,指导调解不成功而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由该名法官直接办理,充分体现了职能前移的机制保障。

第四,通过考核评价,实现诉源治理体系可持续。在该应用场景中,平台通过多方数据抓取,构建了对优秀指标、优秀人员、典型案例的全方位量化评价和激励体系。针对调解难题,通过应用数字分析整合“攻坚清单”,由各镇街区揭榜攻坚,化解成绩显著者将在“优秀人员”榜单得以展示激励。

(本文原载于《人民法院报》,作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钱弘道)

中国实践智库:立足中国实践,对话中国智库。专题策划:秦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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