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4年第2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式现代化”是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全篇的关键词,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统一于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之中,内嵌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内在地合乎逻辑地包含着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从独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民情出发,梳理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开探、开辟、开拓、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的百年历程,诠释新时代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制度效能,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百年发展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开探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浴血奋战,经历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根本社会条件。与此同时,党领导人民开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总工会、农民协会、妇女组织、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的创建与兴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人民团体社会管理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开探性实践;抗日战争时期社会团体“三三制”管理方式、陕甘边区保卫制度、创设中央社会部等制度创建的实践探索;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团体参与政治协商制度、农会参与土地改革制度的丰富经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等,这些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提供了探索性实践。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开辟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别对这时期社会治理政策作出纲领性规定;相继探索建立城乡社会管理“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人民公社体制下“政经合一”“政社合一”的社会管理制度;国营与集体企业管理体制;以单位为主体的社会管理体制;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以及政社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等,这些都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的初期发展提供了制度框架。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人民开拓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人民继续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取得社会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等一系列重大成就。村民自治制度与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发展完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自治制度基本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等,这些为新时代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步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领导全体人民开展复杂而宏大的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形构并重塑了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内嵌于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之内的国家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体系、食品安全体系、边疆治理体系、经济治理体系、文化治理体系、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生态空间治理体系、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体系,构成了中国式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开辟了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的新境界,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自身发展,又希望保持民族独立、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治理文明新形态。
二、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集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于一体,形塑了科学完备、逻辑严密、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具有成熟哲学方法与鲜明实践面向的科学内涵。
根本保证: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好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工作布局:统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与建设法治社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平安中国置于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治理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格局是社会治理秩序的一种结构性关系,它在实现社会治理目标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加快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治理动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如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不能简单依靠打压管控、硬性维稳,还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治理主体:构建党全面领导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社会治理职责体系。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全面发挥社会治理主体作用,构建党全面领导下的社会治理职责体系。一是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统一领导。二是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三是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四是重视人民群众、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
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社会治理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民主协商:推进社会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加强基础建设,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网络综合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治网格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高科技作为生产力要素中活跃的因素,正改变着人类的时间轴、空间轴和思想维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强调“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必须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基层治理: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把现代科技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城市治理:加快开创中国式城市治理现代化新道路。中国式现代化标志性成果之一是城市群的迅速崛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强调“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边疆治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边疆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前往边疆地区考察调研,在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边疆安全与稳定、边疆经济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边境贸易与对外开放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治国必治边”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抓实。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纵向要到底,横向要到边。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对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局部冲突频发,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的立场是,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各国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效能
新时代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一体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治理协调推进,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统筹推进等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全过程各方面。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要将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一体推进,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内在地包含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治国理政的高度出发,要求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一体推进共同构成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应有之义与实践要求,形塑了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国家应急能力体系、边疆治理体系,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显著提高。包括: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全面形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体系更加成熟定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平安”成为我国亮丽的国家名片;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快速构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巩固提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边疆治理体系日渐完善,等等。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治理协调推进,人民安居乐业水平大幅提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具体制度和实践安排中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治理,使全体人民享受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文化强国、和谐社会、美丽中国建设成果。这包括:我国市场规模和生产体系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快速打造,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制度体系成熟完善;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全面定型,成为“美丽中国”新名片。
社会治理法治体系成熟完善,社会和谐效能持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包括社会治理体系在内的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包括:食品安全体系成熟定型并实现历史性跨越;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公共服务保障效能持续增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深入变革,城市治理全局性、系统性、持续性全面提升;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快速形构,综合治网能力显著提高,等等。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体系加速演进,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在全球化时代,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紧密关联、互相影响、互相制约。以俄乌冲突为代表的国际矛盾打破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不断刺激世界贸易、投资、能源供应链断裂,世界经济复苏失衡,南北鸿沟持续拉大,金融垄断资本扩张与实体经济低迷不振成为诱发全球风险易发的重要领域。中国式治理现代化要求坚持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注重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发挥新兴市场国家参与全球治理能力与作用,破解发达国家主导规则制定的局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包括: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为世界和平稳定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各国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进入新时代,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凝结了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政治智慧,凝结了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的新鲜经验。开创新时代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新征程,不仅事关传承赓续党领导社会治理现代化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事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与社会治理等公共品需求的更高品质分享,而且事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精准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充分释放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效能,为努力建设统筹层次更高、治理效能更强、安全稳定局面更巩固、人民更满意的平安中国,保障和服务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不竭的理论引领、制度支撑、动力源泉及其实践效能。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视角”(21JZD0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
中国实践智库:立足中国实践,对话中国智库。专题策划: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