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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院长致辞实录丨秦天宝: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烟火”

浏览:11233次 发布时间:2024-09-18 20:18:38

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烟火”——武汉大学法学院2024级本科新生见面会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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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法学院2024级新生、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向大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祝贺。热烈欢迎同学们来到武汉大学法学院,你们的到来无疑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注入了新的活力。

2024年是武汉大学的“人才培养年”,立德树人,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是法学院的崇高教育使命。从传统五院四系,到如今的A+学科,珞珈法学流派经过百年洗礼,积累的深厚底蕴将会是你们书写精彩人生画卷的坚实底气;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时代格局将为你们未来的人生发展锚定清晰方向;十年寒窗,一朝得胜,基础教育阶段经受过的千锤百炼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中的脱颖而出,则意味着你们具备成为优秀人才的基础素质。

而有着天选开局的各位是否能顺利度过本科四年?人生是否真的“易如反掌”呢?从学生到教师再到院长,我作为一位老学长,迄今已在珞珈山上度过求学、治学和教学的三十载光阴,对此有诸多感言望与诸君分享。

探索自我,创造多元价值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也都是一种色彩,都是“不一样的烟火”。

在座的各位同学来自五湖四海,有着不同的乡音,不同的体貌,不同的个性,不同的好恶,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成长经历,如此多的不同,造就的是独一无二,也决定了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发展潜能,将可以创造不同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我们所处的现代,信息爆炸,高度互联,科技日新月异,社会变革加速,价值多元化业已成为潮流与共识,评价一个人是否成功,绝不会只依赖单一的评价标准和维度。在大学阶段,评价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的标准也绝非只有成绩和排名。成绩之外,在各项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中积极展现风貌,踊跃参与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亦是一种优秀,赛道并不单一,都可以创造价值、收获成就。

大学不仅是知识的殿堂,更是自我发现与成长的天地,同学们应当积极探索自我,谋求多元发展。大家可以尽情利用学校提供的各项资源——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别开生面的讲座,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各类学科竞赛,大量的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机会,当学会用双脚丈量,用双眼观察,用双手实验,用大脑思考,用心灵体会,就能逐步了解自己的兴趣、优势和潜能所在。

国家、社会和时代都期待着更多的青年人能够走出与众不同的成才路,亟待青年人的多元创造力进一步激发社会发展潜能。作为年轻的法律学子,你们共同肩负着在未来积极推动法治建设的时代重任,而每个人独特的价值都会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需要同学们勇敢去做“不一样的烟火”,创造多元价值。

张扬自我,选择合理方向

选择是一时的人生,但人生是永恒的选择。做“不一样的烟火”时,也要清晰自己可以成为什么样的烟火、适合成为什么样的烟火。探索自我后,要读全、读清、读懂可选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个人优势,练就良好自主选择能力。

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未来同学们可以拥有多种法律职业选择。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政府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公司法务等,每一种法律职业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意义。譬如法官是国家审判权的代表,是中立的裁判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检察官则是审判监督者、是公诉人,追诉犯罪,为民担当,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律师和法务都是法律服务者,为当事人和公司提示和规避法律风险,协助分析制定合理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方案,努力维护自己的当事人或公司的合法利益。

同时,当同学们选择从事法学研究时,法学本身也有方向区分。不必提民法、刑法、宪法等各个不同的部门法之间的区别,法学研究方法亦是多样的。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选择适合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做好法学研究的关键一步。譬如,就法教义学和法社会科学两大研究范式而言,法教义学的研究范式重点围绕法律规范文本,通过解释法律规范条文、比较分析、历史研究等方法,寻求从立法上解决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而法社会科学更注重社会生活中的法和个案研究,虽然关注法律规范,但却不会将其奉为圭臬,往往会运用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等其他社会科学方法研究法学问题。

而不管是法律职业的选择,还是法学研究方向和方式上的选择,各个选项之间其实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因此没有最好的选择,只有最合适的选择。需要同学们清晰地认识到不同选项的特点与要求,根据自己的性格、兴趣、知识结构等等方面进行理性抉择,方能人尽其才,各展其能。

提升自我,培养法律思维

创造性的多元选择,离不开现实土壤的支撑。要成为“不一样的烟火”,亦要具备烟火所需的基础元素,即法律人的基础素养。需要保持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培养自身法律意识、法律眼光、法律胆识和法律思维。

法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学科,未来的专业学习道路上,大家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譬如,可能要学习略显刻板、枯燥的法律规范条文。但我想在此提示,法律规范条文里的每一个章、节、条、款、项背后都蕴含着可以用于明辨是非的道理。当我们开始学习某一法律制度,不应当停留于规范表面,还应当去思考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定要追问法律背后蕴藏的价值观。譬如,新的法律政策究竟是为了赋能发展,还是为了解决迫在眉睫的社会矛盾,是为了解决政府的当前财政困境,还是基于长期发展目标。譬如,为什么市场垄断行为需要被规制,而专利、著作权这些具有垄断效果的权利却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再譬如,为什么对于行政主体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而对于民事主体,却是“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今天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交由同学们自己在未来寻找。

同时,学习法律,不仅需要熟悉法律规范,理解法律原则,掌握法律适用,了解法律理论,最重要的,是要培养法律思维。面对问题,要学会理性、辩证、系统地看待,不盲从,不人云亦云,对事物保持好奇和怀疑,同时坚持开放和包容,注重人文关怀。无论何时何地,这种法律思维方式都会是你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助力,是你们最宝贵的财富。须知,我们学习法律的目的,不应当是知法懂法后,规避法律或不当利用法律漏洞,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应当是提升自己的思辨能力,明辨是非,能够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非法侵害,坚守正义,弘扬正气。

多见者博,多闻者智。作为年轻人,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如今,你们有机会把整个世界作为想象的行动空间,去未来一展拳脚、实现抱负,衷心希望你们可以不忘初心,在法学的道路上孜孜不倦,积极求索,做好自己的每一道人生选择题,用勇敢与坚持绽放璀璨烟火,编织出浪漫人生和美丽祖国!

编辑: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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