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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镇荣获全省“戴头盔”文明乡镇称号
近日,由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开展的“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戴头盔”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经过媒体宣传发动、各地组织推选、相关单位审核认定,授予洪江镇人民政府“戴头盔”文明乡镇称号。洪江镇人民政府成立了洪江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
浏览:[list:visits] 发布时间:2024-03-25 20: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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